[本站讯]近日,备受全校博士研究生和导师关注的山东大学2016级博士生中期考核落下帷幕。山东大学以质量为核心的博士生培养过程改革正稳步推进。
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山东大学2016级938名博士生参加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中期考核。最终790名博士生考核结果为通过,其中178名博士生考核优秀,每人获得5000元科研启动金;145名博士生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需要在接下来的四年内再次参加中期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仍然表现欠佳,将不再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3名博士生因中期考核不通过,终止攻读博士学位,其中两名博士生已办理退学手续,另一名硕博连读生也于近日提交了硕士学位答辩申请。
中期考核是博士生培养的必经环节,是对博士生一段时间以来学习与科研情况的一次全面考察,旨在激励创新、奖励优秀,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及时进行分流。长期以来,因受体制惯性、人情关系等因素影响,我国各高校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往往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起到选拔优秀和分流淘汰的作用,这也成为制约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当前“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成为研究生教育发展主线的时代背景下,加强过程管理、严格中期考核、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成为各高校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正是基于这样的研究生教育现状,山东大学在前期探索与试行的基础上,于2017年在2016级博士生中期考核中全面推行新的考核办法,限定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基数的20%,暂缓通过及终止攻读博士学位比例不低于15%,凸显中期考核在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
山东大学的博士生中期考核改革从酝酿到出台,再到全面实施,历经了3年时间,整个过程充分遵循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为充分吸取兄弟院校的改革经验,2015年,在分管校领导带领下,相关人员先后两次赴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进行实地调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学校开始酝酿并实施博士生中期考核改革,按照循序渐进的操作原则,采取了先奖励优秀、后分流淘汰的做法。在2014级博士生中期考核中,学校以博士在校生人数为基准,下达各单位优秀名额,对考核优秀的博士生每人奖励5000元。试行取得了良好效果,既有效冲击了过去中期考核走过场的旧观念、老做法,同时只限定优秀名额、不限定暂缓通过比例的做法也防止了冲击面过大,导师和博士生生较容易接受,为进一步的改革作了良好的铺垫。在试行基础上,学校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限定优秀比例的基础上,规定暂缓通过及终止攻读博士学位比例不低于考核基数的15%。这一改革举措在《山东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改革方案》)中首次提出,研究生院随后制定了《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博士中期考核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博士生中期考核改革的要求以及《专项改革方案》经过多次征询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先后两次在校长办公会议上讨论,并三次经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讨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发至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征询意见。经过充分听取有关培养单位的意见,学校将原计划从2015级博士生开始实行改革的要求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从2016级博士生开始实行新的考核规定。
下一步,学校将根据考核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培养单位的意见建议,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逐步探索形成一套完善的分流退出与激励创新相结合的过程评价机制,推动学校博士生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