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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8日 17:08 点击次数:

[本站讯]4月8日下午,山东大学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校党委书记郭新立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樊丽明出席会议。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

肖金明教授围绕宪法修改的背景、意义、过程、原则、内容和主线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宪法修改的相关理论和现实问题谈了认识和体会。肖金明教授表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总遵循,是党领导人民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总根据。这次宪法修改,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贯穿着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丰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特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条主线,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科学修宪、民主修宪、立法修宪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意志、国家意志、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根本保证。

郭新立在主持中心组学习时表示,宪法修改是我国政治生活当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集中体现了时代精神、发展理念、人民意志、法治原则,有迫切的现实必要、丰厚的人民期待、深刻的历史意义和长久的指导价值。他强调,全校上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拥护中央的修宪决定,坚决落实中央的修宪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校,努力把山大建设成法治高校的典范、和谐校园的样板。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对宪法修改必要性的认识。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具有持久生命力。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目的就是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二是要深刻领会,把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三是要夯实责任,提升宪法实施的水平。要在学习教育、宣传阐释和贯彻实施上下功夫,推进宪法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发挥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优势,深化宪法理论实践研究,进一步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的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医务员工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校领导,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直属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单位:宣传部 新闻中心    作者:张晓冉    摄像:刘梦冬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思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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