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为迎接第二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提升社会群众法治意识,山东大学开展了“致敬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开展学术活动。11月28日至29日,山大法学院承办的“如何理解‘国家所有’”·《法学研究》青年公法论坛专题讨论会在青岛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等科研院所的3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法学院齐延平教授、秦伟教授、李忠夏副教授、郑智航副教授等参加了研讨会。12月6日,由山东大学主办的依法治国与地方立法理论实践座谈会举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利,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春田,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宋云峰,山东大学副校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委员会主任胡金焱,各地市人大法工委领导、驻济高校法学院和山大法学院师生共80多人参加了座谈。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11月29日,法学院学生会在兴隆山校区举办了“要你知道”法律知识竞赛。参赛同学通过自学法律知识题库的方式积极参赛。丰富多样的答题形式调动起了参赛同学的积极性,使同学们于潜移默化中学习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了解法律知识。12月3日,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举办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宪法日法治精神大讲堂活动。同学们通过演讲的形式深入交流了自己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倡导为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学院老师对同学的演讲作出精彩的点评,同学们受益匪浅,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治精神的内涵。
法律宣传服务活动。12月4日,法学院研究生会、学生会、法律援助中心先后组织了多场法律宣传活动。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近四十名志愿者分成六支小分队,分赴济南市区各地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山东省总工会、山东法制报、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天桥区司法局、历城区司法局、历下区文东街道办,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舜天律师事务所、圣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洪楼广场、济南火车站广场、历城区华山镇、天桥区毕家洼社区等地面向社会大众举行普法活动。山东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还承办了驻济六校宪法志愿服务联合体共同发起的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食堂举办宪法宣传活动。法学院研究生会、学生会分别在洪家楼校区三食堂门口、中心校区食堂门口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活动现场,法学院同学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并举行参与者签名活动;同时举办小型主题讲座,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重点向群众宣传宪法地位与基本特征、宪法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活动还以有奖问答的形式开展现场互动,向参与群众提出有关宪法知识的问题,同时接受现场群众的提问与咨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
宪法日当天,法学院学生会和法学社还组织志愿者开展了法律支教活动,同学们前往农民工子弟学校宋刘小学、文苑小学,通过知识竞赛、交流问答、讲解有关法学知识等生动有趣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小学生对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的了解与认识,以实际行动促进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