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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大讲坛:王振民谈中国法治及路径选择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0日 15:52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9日,齐鲁大讲坛第96期在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振民教授做客齐鲁大讲坛,作了题为“中国法治及其路径选择”的学术讲座,并与现场观众进行了互动交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宏伟的法治中国蓝图,王振民教授结合世界各国的法治历史和中国的具体国情,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民主和法治、法治实现路径等方面,就如何实现这一蓝图进行深入解读。
  关于怎样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王振民教授认为,在正确处理好关系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并不冲突,党的领导应该成为依法治国的强大推动力。从世界范围来看,法治不能自己实现,法律也不能自己实施,法治一定是本国家的精英形成共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推动建设的,需要借助权威及其意志力才得以实现。
  关于民主和法治的关系,王振民教授结合多个国家的发展历史,例如英国在法治框架下发展民主、德国曾因缺乏法治的民主而产生专制、法国在大革命后曾因先民主后法治的发展思路导致混乱、美国由少数精英制宪的制度等等,表示在法治的发展道路上,一定要处理好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建立法治与建立民主对国家而言都很重要。他总结,法治的建立过程需要强大的中央政权支撑,因此,要建设一个强大有力的国家,要实现法治中国的梦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不可少。
  关于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法治,王振民教授提到四个方面:一是执政党作为社会的精英分子,必须对法治有坚定的信仰;二是全民要有共识,为法治建设作出努力;三是要积累法治文明,宪法应该一代代传承下去;四是建设高质量的立法、执法、司法队伍,进行依法治国的队伍建设。他表示,虽然中国的法治还有许多困难,但经过30多年的积淀,经过我们共同努力,法治中国一定会实现。
  在互动环节,听众积极提问,王振民教授就中西方立法差异等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解答。
  本期齐鲁大讲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副教授主持。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师生员工、齐鲁大讲坛会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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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宣传部 新闻中心    作者:文/李希 图/伍序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榭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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