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两项目获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31日 16:30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山东大学申请的“大辛庄遗址出土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和“山东大学博物馆馆藏陶器保护修复项目”获得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教育部批准,国家补助的72万元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已划拨到位。山东大学是唯一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获得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高校单位。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与展示。2013年,由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颁布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将资金补助范围扩大到高校。2014年2月,教育部财务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库建设及2014年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直属高校根据财政部和文物局的相关规定,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按照有关预算管理程序要求,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由各高校提出申请,经教育部初审后统一报送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审批。
经过学校统一部署,山东大学博物馆与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财务部积极合作,请省内的专家对馆藏文物进行定级,确定珍贵文物的数量;经过和当地文物部门沟通,制定馆藏文物保护立项方案,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审核报批立项,纳入“文保专项申报系统”,完成项目储备;方案通过审核后,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同时上报省文物部门,统一报送国家文物局审批。这是山大博物馆首次从校外争取资金用于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文物保护和修复的相关规范,用好项目资金,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力量,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打好基础,加强对馆内各类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供稿单位:博物馆 作者:杨海燕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榭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