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0月10日下午,山东大学在中心校区明德楼召开校院工作交流例会第一次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会议号召,全体师生医务员工共同努力,完成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校党委书记郭新立、校长樊丽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建军,常务副校长王琪珑,党委副书记仝兴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向阳,副校长张永兵、韩圣浩,总会计师曹升元,副校长刘建亚、胡金焱等参加会议。王琪珑主持会议。
会上,吉林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主任郝彦辉从对审核评估的认识、吉林大学审核评估工作回顾、审核评估常见问题与建议几个方面作工作经验交流。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郝京诚就学院迎评工作概况、优势与不足、下阶段工作重点三个方面介绍了学院迎评工作进展。威海校区副校长刘海汇报了校区审核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专家进校前的工作计划。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孔令栋汇报了青岛校区审核评估工作前期准备、校区本科教学的特色和优势、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齐鲁医学院副院长贾继辉回顾了齐鲁医学“以本为本”的百年发展史,介绍了齐鲁医学院审核评估准备情况、学科优势与特色、存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胡金焱代表学校对推进审核评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他以“全员参与,压实工作,迎接评估”为主题,介绍了迎评工作时间安排和专家入校考察工作任务、评估内容。他强调,迎评工作已经进入冲刺期,需要全员发动和参与。胡金焱重点梳理讲解了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的基础问题,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掌握;明确了职能部门和学院的职责与任务,并就需要注意的几项重点工作作了强调。
樊丽明在讲话中就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怎么看”和“怎么办”进行了深入阐释。她指出,审核评估是新形势下一种新型评估模式,其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审核评估是一流人才培养的推动器,是山东大学“双一流”建设的必修课,一流的本科人才培养是“双一流”建设的重中之重,本次审核评估是学校自我诊断、专家诊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极好机会,有助于推动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人才质量;审核评估是对学校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工作的全面检验,需要全员参与、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樊丽明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克服外需思想、麻痹思想、部门分割等错误观念,充分认识开展审核评估的重要性,深入理解审核评估的内涵,查找差距,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全力以赴。二是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要树立全校一盘棋的大局观念,把审核评估工作作为学校当前的头等大事重点推进,有条不紊、高效有序地完成各项任务,提高迎评工作的实效。三是全员发动,积极参与。要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展现最好的状态、提供最好的环境、营造最好的氛围,迎接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工作;要树立全局意识,倡导人人参与;要做好主人,配合评估。四是协同配合,及时沟通。全校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精诚团结,分工协作,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郭新立指出,此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既是对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建设、人才培养等整体状况的针对性检验,更是对学校综合实力、办学水平、整体发展的全面性考察,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助推器,对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他表示,高质量做好审核评估工作,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要到位。审核评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把迎评工作当作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以审核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意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二是措施要到位。要根据“一坚持二突出三强化”的指导思想和“五个度”的审核重点,确保措施到位,做好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树立全局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医务员工的积极性,把审核评估工作引向深入。三是落实要到位。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将迎检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审核评估工作为中心,把整改完善贯穿于迎评工作的始终,把总结经验,找准差距、促进发展贯穿于迎评工作的始终。郭新立强调,各学院党委要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各党支部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校师生医务员工,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审核评估,人人为审核评估作贡献的生动局面。
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各系主任,各直属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齐鲁医学院院领导及内设处室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医院(含非隶属教学医院)分管副院长、教育处(教育科)负责人,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设立视频分会场。
本次会议是山东大学校院工作交流例会第一次会议。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工作交流沟通,统筹推进学校各项重点工作,建立校院工作定期交流、研究、推进、督查工作机制,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建立校院工作交流例会制度,召开时间一般为双月第二周的周二下午,参加人员为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直属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