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延平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和人权法学,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学校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委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会秘书长、国际法哲学—社会科学协会(IVR)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11年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12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3年成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日前,齐延平获评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成为山东省法学界首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创新·在法学理论研究领域卓有建树
齐延平积极参与了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有关法治与社会转型、法治与市场经济、法治与人权等领域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与攻关,著述颇丰,许多理论研究成果具有独特的见解。早在上世纪90年代,他就已开始了对人权问题的关注和研究,较早提出和论证了法治与人权原理、中西人权比较与和谐人权观、英国自由运动史、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实施、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全民人权教育、社会弱者权利保障等一系列有价值的观点,在法学理论诸多领域均卓有建树,其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他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中国法学》、《文史哲》等著名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摘编或转载。被列入“中青年法学文库”的《自由大宪章研究》一书是国内第一部从法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视角系统研究英国自由大宪章问题的专著,获得学术界的高度评价。近年来,他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子课题一项、教育部基地重大招标项目一项。
自《人权研究》创刊以来,齐延平一直担任这本代表国内人权法学研究最高水平的CSSCI刊物执行编辑,推出了一大批原创性、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促进了全国人权法学研究水平的整体提升。2009年,他获聘国家社科基金法学学科评审组成员,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教材的评审专家。曾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励。
齐延平担任国际法哲学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以来,积极组织协调全国和山东省的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成功组织举办了十余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多次率团参加国际和区域法哲学大会并担任大会组委会领导和分组主席,在国内外法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
建言·为国家人权立法与对外交流担当智库
齐延平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参与国际法律与人权交流工作。他担任了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宪政与政治文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研究专家,积极整合校内外、省内外法学研究资源,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近年来,他积极投身于我国的人权立法与人权教育工作,多次受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新闻办等部门的邀请参与法律草案的论证、国家人权政策的研议,受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侨办、外交部、中国人权研究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等委托,组织中西人权观比较、抗震救灾与人权保护、健康权的中国经验、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报告成为立法和决策的重要参考。他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权委员会法》(建议草案),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齐延平多次为中央国家机关、山东省各有关部门作人权专题报告。在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人权对话中,齐延平作为人权与法律专家,多次受邀参加与欧洲社民党代表团、部分国家使领馆的对话,多次应邀随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专办、欧盟各轮值主席国参与人权对话,积极发挥学者在法律外交和人权交流中的作用。2008年,受国务院新闻办特邀,他作为主要执笔人全程参加中国历史上首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起草工作;2008年,为应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我国人权状况的首次普遍定期审议,他代表中国人权研究会起草了非政府组织视角的“中国的司法改革”报告。他利用各种场合向西方学者展示中国人权与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揭示中国文化对人权事业的可能贡献,多次应邀在海外科研机构讲学、发表学术论文,在国际人权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2013年,齐延平被聘为外交部人权专家库成员。
引领·以国际化战略推动建设一所受人尊敬的法学院
自2007年担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以来,齐延平带领全院师生齐心协力,开拓创新,使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个方面成绩斐然,在国内法学教育界拥有了较高声誉和影响。
在学科建设方面,他积极发挥组织和领导作用,提出了“坚实传统基础学科、大力发展新兴学科”的学科建设思路,2010年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注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积极选拔教师出国进修和研究,先后聘请了三位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并引进多位在海外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齐延平高度重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改革,学院在专业设置、培养方式、课程设置等方面不断进行调整革新,积累了丰富的培养模式改革经验,为法学教育界所高度关注。
齐延平提出将“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国际化法律英才”作为法学院发展目标,并组织制定了学院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出通过逐步构建国际化的学科体系,推动教师队伍、管理队伍的国际化,积极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经过几年的发展,法学院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升。2009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财政部第四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011年,法学院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项目,2012年,法学院成为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2年,齐延平成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组成员以及教育部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