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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高建平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徐碧辉研究员作美学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 16:31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特聘教授高建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美学研究室主任徐碧辉应邀来到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为中心师生分别作了主题为“艺术的边界”和“都市化生存中的审美权利”的两场学术讲座。讲座由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曾繁仁教授主持,研究中心王汶成教授、程相占教授、胡友峰教授、杨建刚副教授等参加了讲座。

高建平教授以“艺术边界的超越与重建”为题,思考大众文化挑战下艺术性的重建问题。高建平教授指出,有关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区分,以及由此形成的关于“艺术边界”问题的思考,是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从古希腊柏拉图的“摹仿”理论,强调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不同,到18世纪法国人夏尔·巴托尝试建立一个现代艺术体系,艺术的边界逐渐确立,艺术与“美”自然地联系在一起。19世纪先锋派艺术出现,它打破了艺术与现实的界限,宣称美与艺术的分离。因此,如何为艺术定义,如何为艺术设定边界,成为美学家探究的重要问题。例如乔治·迪基的艺术建制论、阿瑟·丹托的“通过阐释获得意义”理论,以及纳尔逊·古德曼关于“什么时候是艺术”理论等,都是试图通过修改艺术的定义来适应艺术的新发展。到了21世纪,大众文化的出现又为艺术边界带来了新的挑战。新媒体的发展为艺术提供了新的可能,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大众文化的运作方式和无处不在的审美现象。由此,高建平教授指出,面对大众文化的挑战,需要承认现实,但更重要的是要植根于艺术传统,回到“人类为什么需要艺术”这一问题上来,把艺术视为人们原创性思想和情感的传达,这既是对大众文化的反挑战,同时也形成了艺术的新边界。

徐碧辉研究员从现代都市化生存中的“负审美”现象出发,思考“都市化生存下的审美需要、审美伤害和审美权利”问题。徐碧辉研究员认为,人们的审美需要既根植于人的生物性存在,又具有极为深厚的社会历史渊源,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需要。因此,审美权利也是人的一种基本文化权利。审美权利是对人的艺术化生存或审美化生存的一种表达。简单地说,就是每个人都有按照自己所理解的美的方式生存的权利,都有从事艺术活动、欣赏艺术作品、享受文化产品的权利,都有生活在美的环境中的权利。但是,工业和现代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现代都市化生存中广泛存在着审美伤害和审美剥夺的现象,如城市中的审美视觉和听觉伤害、被扭曲和污染的环境等,由此审美权利问题历史地突显出来,成为关系到人类生存本身的问题。因此,徐碧辉研究员指出,为了实现在都市化生存语境下的审美权利,一方面需要对个体进行审美教育以重建其审美知觉,提高个体的审美鉴赏力和判断力,并进一步建构情本体,以实现个体审美权利;另一方面也需要改造和美化生存环境,使其符合人的生存要求,以实现社会审美权利。

在讲座的互动环节中,高建平教授、徐碧辉研究员耐心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十分活跃。随后,曾繁仁教授对讲座作了简要总结。他表示,美学始终有其自身发展的语境,因此要从纵向时间和横向范畴两个方面来考察。两位教授在讲座中谈论的问题和研究方法对同学们具有极大的启发性。

高建平,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曾任文学研究所副所长,文学理论研究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特聘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美学学会会长,中国中外文论学会会长,国际美学协会前主席。

徐碧辉,中国社会科院学哲学所研究员,哲学所美学研究室主任,中华美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美学学会马克思主义美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美学》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美学、文艺美学、中国传统美学、审美教育学。


【供稿单位:文学院    作者:韩筱蓁 王萌    摄影:韩筱蓁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思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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