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2月8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首届刑法·刑事诉讼法青年学者对话学术论坛在青岛召开。
论坛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长军主持,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致开幕词。陈瑞华教授表示,由于历史与传统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刑事法学研究和教育中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两个学科之间隔阂较大,学界应当努力改变这一现状,打通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研究。因为从实践中看,不存在纯粹意义的实体问题或程序问题,就程序谈程序、就实体谈实体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梁根林教授认为,刑事一体化是突破刑法与刑诉法之间学术壁垒的有效对策,刑事一体化的关键在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本次学术论坛正是将刑事一体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有益实践。两位教授期待通过这次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青年学者的对话,推进刑法与刑诉法研究的深入交流和共同发展。
论坛共分六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周长军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宇教授从问题缘起、犯罪构成体系与待证对象、举证责任分配、证明标准的区分等四个方面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明问题作了报告。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吴洪淇副教授从证据法角度讨论了犯罪构成要件与证明问题的三个连结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闵春雷教授对该阶段的报告内容进行了点评。
第二阶段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柳忠卫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晓娜教授讨论了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的四点方案;山东大学法学院李本灿助理教授从企业犯罪的视角讨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问题。陈瑞华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副教授对本阶段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第三阶段由《法学论坛》副主编吴岩主持。西南政法大学向燕副教授阐述了刑事涉案财物处理的多重维度和完善路径;山东大学法学院冯俊伟副教授围绕特别没收中的第三人犯罪所得没收问题展开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奋飞教授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徐持博士后对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第四阶段由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刚主持。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郭烁副教授从刑事和解的定位、如何回应“花钱买刑”的质疑等五个方面对刑事和解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探讨;山东大学法学院周啸天副教授围绕“需罚性”问题,阐释了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和必要性。《中国刑事法杂志》石磊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王星译博士后对这一阶段的讨论进行了点评。
第五阶段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刘军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赵书鸿副教授通过实证研究对传统量刑理论进行检验,比较了中德重罪的量刑,阐述了法官量刑的规律性;北京大学法学院汪承昊博士生的报告则围绕量刑制度的混合型观察展开讨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詹建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牛传勇副庭长和齐鲁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进行了点评。
第六阶段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侯艳芳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董坤研究员从三个方面探讨了缺席审判的适用问题及其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之间的关系;中国社科院大学程捷副教授则围绕缺席审判这一论题阐述了政策需求与传统诉讼法理的自洽问题。南开大学法学院高通副教授、山东大学黄士元副教授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彩霞副庭长对本阶段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论坛总结由柳忠卫教授主持。陈瑞华教授总结了会议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希望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研究者在未来进一步加强方法论方面的对话,以期发展出中国本土化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理论。梁根林教授对会议各阶段讨论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回应,并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发表了看法。
本次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主办,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刑事法杂志》编辑部、《法学论坛》编辑部、《刑事法评论》编辑部提供学术支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以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7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