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相比,文化自信是一种更加深远的力量。从历史的长时段看,这一点尤为突出。报告的第七部分,其标题就是“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可见,文化自信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我认为,对于文化自信,我们应该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去定位、去理解、去把握其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在这里,谈几点不成熟的初步看法,向大家请教。
第一,文化自信的理由是什么?文化自信的提出,当然是基于一系列的因素,择其要者,大致可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历上下五千年而不衰,这种超常的韧性和顽强的生命力,给了我们文化上的底气。这是历史原因。二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应对当代人类生存危机时所显示出来的深刻启示价值,使我们有理由信任为我们所分享的这种文化、这种传统。这是时代原因。三是中国文化滋润下的当代中国的崛起,证明中国文化是睿智的,中华民族是伟大的。中国崛起的意义,不仅仅意味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由弱变强;更重要的在于,它标志着整个世界格局的改变,标志着对一种古老文明、一种悠久传统之价值的重新评估和看待。这是现实原因。
第二,文化自信的提出,标志着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自觉建构和主动确立。由文化自卑到文化自信的过渡,乃是自晚清以来、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所发生的一场历史性的转变。它构成中华民族在文化意识上的一个转折点。从1840年开始,中华民族面临的历史际遇是“被现代化”的命运,用美国学者布莱克的话说即是所谓的“防御性的现代化”。魏源所说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透露出其中的几多无奈和悲壮。文化自信的自觉提出,意味着中华民族及其所属的文化,在同西方文化的几经博弈之后,真正开始实现由被动态向主动态的转变,实现由宾格向主格的转变,实现由客体角色向主体角色的转变。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转折,意味着中华民族一反近二百年以来被边缘化、被妖魔化、被贬低、被矮化的屈辱历史命运,以一种昂扬的、积极向上的姿态参与当代人类历史的创造,以一种平视和对等的态度参与当代人类文明的建设性对话。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具有深远历史内涵的重大拐点,其意义怎么估价都不过分。
第三,文化自信作为对文化自卑的反拨,不应被误读为文化自大或文化自负。“西学东渐”所造成的东西方文化的不对等地位,特别是西方列强对中国的军事征服和经济控制,导致相当一部分国人对本土文化及其传统的不信任,以至于信心尽失,出现了所谓的“全盘西化”论,甚至出现了文化上的“自我殖民化”倾向,文化自我意识被遮蔽。今天,我们真正开始走出“西方中心论”的窠臼,但也必须警惕和避免陷入“华夏中心论”的误区。因为像“西方中心论”一样,“华夏中心论”也是虚妄的,而且会导致自我封闭。文化自信并不是文化上的“复仇”,它不能被误解为一种盲目排外的借口。因此,我们在走向文化自信的过程中,必须谨防文化自大或文化自负。
第四,文化自信乃是一个民族获得自尊和自主性的重要前提。孟夫子说得好:“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孟子·离娄上》)一个人也好,一个民族也好,只有自己先瞧不起自己,才会真正遭到他者的轻蔑。因此,缺乏自信心,不能不是一个民族丧失自尊和自主的自我意识上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寻求自主发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非西方国家寻求自身社会发展和现代化的一个显著趋势。由“模仿战略”向“脱钩战略”的转变,乃是基于线性发展观过渡到结构主义发展观而发生的必然结果。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迫切需要这种自主发展的立场和诉求,这也是获得自尊的必要条件。从文化意识层面着眼,文化自信无疑是达成这种条件的重要前提。它关乎中国社会发展和现代化的自主性和文化自尊。
第五,文化自信既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条件,也必将由这种复兴的来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民族复兴当然需要客观条件,也需要主观条件。客观条件包括种种历史基础和历史机缘,包括经济技术基础等硬件系统的积累,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潜力、创新能力,以及它的质量和势头,总之包括已有和将有的物质准备及制度安排等等。主观条件则包括文化意识的自觉,这就有赖于文化信心的先行确立。文化自信心将作为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正能量,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反过来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又为文化自信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文化自信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强化、积极互动的关系,两者在向未来敞显的实践过程中体现着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作者系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何中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