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10件作品获第四届“刘勰文艺评论奖”
发布日期:2005年01月05日 18:36 点击次数:
[本站讯]日前,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通报表彰奖励第四届“山东省刘勰文艺评论奖”获奖作品作者,我校有10件作品入选,周来祥教授、马瑞芳教授代表获奖作者出席了颁奖大会。
省委宣传部在《通报》中指出,近年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我省文艺评论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潜心研究,勇于探索和创新,许多重要的文艺评论成果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文艺创作和各项文化艺术工作的繁荣发展。这次参评的作品为我省作者撰写(制作)的于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版、发表、播出的文艺研究、文艺评论、文艺宣传作品,省委宣传部组织设立了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第四届山东省刘勰文艺评论奖评选委员会作为评奖机构。全省共有39件作品入选,省委宣传部为这些获奖作品作者颁发了奖金、奖牌和证书。由我校党委宣传部组织推荐的21件作品中有10件作品获奖,获奖作品的作者是:周来祥、王汶成、刘方政、郑春、马瑞芳(以上为著作类)、马龙潜、孙之梅、陈炎、黄万华、庞守英(以上为文章类)。
省委宣传部在《通报》最后指出,希望获奖作者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希望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单位,从不断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出发,更加重视和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大力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建设。希望全省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适应时代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致力于中国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创新、文化体制改革等当代文化现象的研究,致力于我省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研究,为促进文艺创作,繁荣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美好社会,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单位:宣传部 作者:孙长俊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