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军区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工作现已开始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16日 08:50 点击次数:
[本站讯]根据济南军区政治部干部部预告通知,从12月16日起,2004年济南军区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工作正式开始。
接收的范围是:接收对象应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接收专业以机械类、电气信息类、交通运输类及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的理工类为主。
接收对象要达到以下条件。1、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2、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习成绩总评良好以上。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分别在24周岁、29周岁和34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4、身体要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第2号),具有良好的气质和强健的体魄。视力标准,拟补充指挥岗位的毕业生,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拟补充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5、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
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部队后享受以下待遇:1、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集训满3个月后办理,其入伍时间,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2、职级待遇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定中尉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硕士毕业生,定上尉正连职(专业技术十二级);博士毕业生,定少校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接收毕业生在定职定级、评授军衔、工资、分配住房以及各种待遇方面,与同期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同等对待。
此次报名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山东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大学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有关能证明自己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和工作能力的证书(复印件),经院系推荐后,可到东校区办公楼531室报名。时间从2003年12月16日至12月26日,过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531)8564548 联系人:甄广新]]
【供稿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山东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