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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吉林大学签署校际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03年07月31日 09:25 点击次数:

[本站讯]7月30日下午,我校与吉林大学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东校区邵逸夫科学馆举行。
    我校展涛校长和吉林大学吴博达校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校际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我校与吉林大学的全面合作关系步入了一个崭新阶段,这也是我校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开放式发展战略的又一重要成果。至此,我校已与国内10所高校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
    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师资共享。实行研究生导师和教授互聘;两校不定期组织知名学者互访,举办高层次学术讲座;两校每年互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对方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进修,或做访问学者。二是人才培养。两校互派研究生、本科生到对方优势学科专业修课,互相承认学分;根据国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两校互相接收对方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为本校的免试研究生;根据两校接收师资的条件,互相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对方学校工作。三是科研合作。两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互相开放;两校就共同关注的领域联合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课题);两校优势学科就重大学术课题开展合作研究、互通学术信息、联合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并互派高级学者讲学;两校就共同感兴趣的学术领域联合组建科学研究机构;两校各办的学术刊物,在坚持标准的基础上,应优先发表对方的学术研究成果。四是图书资源共享。开展非返还式文献传递和返还式馆际文献互借,实现自建特色数据库的交流与共享;开展文献资源业务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文献资源管理方面的技术合作。五是学生工作和校园文化交流。两校互派专职学生政工干部到对方挂职锻炼,促进学生工作的交流;两校互派学生和教职工团体开展文化体育交流活动,推进双方的校园文化建设。六是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的合作交流。两校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校内管理体制等关系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课题开展合作研究,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共同探索办学的思路和举措;两校在相同相似的重大改革举措方面实行联合互动。
    我校李承俊副校长和吉林大学赵继副校长分别在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书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签字仪式上,展涛校长和吴博达校长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展涛校长首先对吉林大学吴博达校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两校合作适应了新时期高校自身发展和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两校血脉相连,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双方通过实质性全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对于提高两校的整体实力,促进共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表示,双方应积极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高层学者互访以及师资和图书资源共享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他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两校合作将成为一个成功的典范。
    吉林大学吴博达校长指出,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把两校的合作和友谊推进到更高的层次。这种合作充分体现了优势互补的原则,是互利共赢的合作。他希望下学期双方首先从高层次学术互访做起,各自组成学术互访团,由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家、学者到对方讲学或举办学术讲座,推动两校科研合作与交流。他表示,两校合作对于发挥高水平大学在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王琪珑副校长主持了签字仪式。校办、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物理与微电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考古中心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随后,吴校长一行参观了机械工程学院的有关实验室、校史馆、博物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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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校办    作者:摄影/王秋生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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