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进一步严格学生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03年05月08日 10:15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6日,学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日来,全校广大师生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努力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切实做到了教育部党组提出的“教师不离岗,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要求,为预防“非典”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整个国家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学校尽管目前未出现疫情,但由于学校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特别是周边省市的疫情还没有得到根本控制,所以防范“非典”进校园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打好“非典”防范攻坚战,确保学校不出现疫情,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特对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各学院(部、中心、所)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非典”防治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把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学生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把维护校园秩序放在第一位,宁肯把困难估计的更严重一些,也要把解决问题的措施想得更充分一些,把各项工作做的更扎实一些,齐心协力,阻断“非典”病源进入我校。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的请销假管理。要教育学生无故不要离开校园,严格禁止学生擅自离开济南市,包括当日往返的外出旅游。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离济,需向学校防治“非典”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成行。离校学生何时返校要听从学校防治“非典”办公室的安排。
三、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必须随时掌握学生离校、返校动态,从外地返校的学生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检,需集中居住的,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入住。要提醒在校学生,外地学生返校,不要到车站接站,也不要陪同到医院体检,以避免增加感染的可能。
四、分管副书记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要随时报学工部备案。
五、在当前防范“非典”的特殊时期,学生若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必须视其情节从严处理,学生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到位引发问题,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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