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山东大学建校120周年之际,10月14日,国家文物局与山东大学签署《国家文物局—山东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与山东大学签订《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大学合作加强山东文化遗产保护框架协议》。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心富,山东大学党委书记郭新立出席签署仪式。
会上,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副主任陈红和山东大学常务副校长王琪珑代表双方签署《国家文物局—山东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磊和王琪珑代表双方签署《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大学合作加强山东文化遗产保护框架协议》。
根据《国家文物局—山东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赢发展”原则开展合作,国家文物局将支持山东大学发挥国际化优势,深度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依托山东大学多学科优势,共同推进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交叉学科。国家文物局将支持山东大学创建“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开展革命文物保护研究工作,支持山东大学博物馆建设发展,双方将共同做好原齐鲁大学近现代建筑群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大学合作加强山东文化遗产保护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平台建设、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加强山东省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物保护、课题研究能力和水平,为山东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夯实基础;共同巩固山东大学考古学等相关学科优势,建立适应新时代需求、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国家文化遗产事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基地。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副司长张文斌,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副司长张磊,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司长罗静、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司长刘洋、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红光,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邓云锋,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张永兵参加签约仪式。
与国家文物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签署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人才工作、科技工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发挥国家文物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宏观统筹和山东大学多学科交叉优势,积极对接国家重大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新时代人才培养和文博行业队伍建设提供重要平台,加快山东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