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山东大学工会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每五年开展两次评选,是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和肯定。山东大学工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心聚力、守正创新,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会智慧和力量。近年来,校工会先后获评山东省教育系统“十佳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推荐学校1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获山东省先进工作者,3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人获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山东大学工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和山东省第十六次工代会精神为主线,宣传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围绕提高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着力拓展工作内涵、打造工作品牌,团结全校教职工奋力书写“强国建设、山大有为”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