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全面提升教师职务评价标准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7日 16:33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山东大学修订完成了教师职务申报条件并正式公布实施。申报条件全面提升了教师职务评价标准,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发挥师德导向作用。新修订条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标准,对师德失范问题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将教师荣誉体系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提高“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和奖项的权重。
推进教师分类管理。新修订条件包含教学科研型、教学型、科研型、应用技术开发型、临床医学教师五种岗位类型,根据岗位要求分别细化完善适合不同类型教师发展的学术评价标准。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提升评价标准,以提高学校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及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的综合实力。
引导教师进课堂。通过完善教学型教师职务申报条件和评价机制,综合考核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情况,以学生、教职工、教学督导专家组、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师的综合评价作为整体评价的重要指标,选拔教学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教学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师,引导教师以学生培养为中心,潜心教学和培养人才,回归教书育人的本源。
鼓励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山大面向“具有丰富的科研、生产实践、管理咨询服务等实际经验,具备承担国家、省及重点产业行业项目研发、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的教师专门设置应用技术开发型岗位,制定应用技术开发型教师职务申报条件,并单独设置评审序列,对“在行业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或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教师进行激励。
完善临床医学教师评价标准。根据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由齐鲁医学部牵头修订临床医学教师职务申报条件。为提升临床医学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对于临床医学教师,继续实行专业技术“双轨制”,分别侧重临床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考核,达到“好医生”标准后先聘任卫生技术职务,对教学科研业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可同级聘任教授或副教授职务。
坚持质量导向。以搭建大平台、组建大团队、承担大项目、创造大成果为重点导向,提高重大创新或突破成果的权重,提高了对论文水平的要求,强化以代表性成果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务评价标准。理工医学科强调SCI分区的使用,鼓励发表本学科全球顶尖期刊论文和国内顶级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通过修订权威期刊目录提高对论文水平的要求,更加重视外文期刊论文的发表;提高重大项目的权重,强化了团队成果的使用,增加了学科建设、平台建设、社会服务及国际交流合作等公共服务的要求。
尊重学科差异。广泛征求各学部、教学科研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学科特点,考虑学科发展需要,以学院和学部学术委员会为主导,自下而上制定评价标准,按照“两上两下”的工作程序,经充分酝酿和反复论证,完成了各学科的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的修订。新条件充分体现学科发展的差异性,同时又保证了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统一性。
不拘一格选人才。坚持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导向,加大破格教授选聘力度,完善破格晋升条件,对理工医类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38周岁,达不到任职资历要求、有较强学术潜力和重要标志性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由中级职务破格聘为教授职务。新修订条件为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搭建了更广阔的成长舞台。
该标准是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修订的,目的是适应新形势下师资队伍发展需要,推进“双一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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