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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山东电力研究院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04年09月12日 15:00 点击次数:

[本站讯]9月10日,山东大学与山东电力研究院全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山东电力研究院举行。山东大学副校长王琪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杜至刚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发言。我校电气学院院长赵建国和山东电力研究院院长赵庆波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王琪珑副校长在发言中简要回顾了山东电力研究院和山东大学合作的悠久历史。他指出,山东大学致力于担承社会责任,服务山东发展,与电力研究院的合作是我们担承社会责任的重要形式,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相信通过校企双方的努力,双方的合作会更加深入广泛、更加卓有成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杜至刚副总经理在讲话中高度赞扬了山东大学对山东电力发展的支持和帮助,他说,山东电力的快速发展,对科技与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天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共同开创双方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根据协议规定,电气工程学院为学校主要牵头负责单位。双方同意,在过去多年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研合作,联合开展高水平的科研攻关,申报和承担大型科研课题;相互开放重点实验室,实现资源共享;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相互通报各自的学术成果,共同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山大通过多种形式为电力研究院培养高层次人才,并采用校企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双方还约定在研究生实习、继续教育、博士后工作等方面开展合作。
    签字仪式后,王琪珑副校长一行还参观了山东电力研究院的实验室、研究中心和部分企业。
    国内合作办公室主任井海明、科技处处长赵国群、研究生院副院长姜玮、电气学院党委书记张世敏等也参加了签字仪式。  |   ]

【供稿单位:国内合作办公室    作者:吕明新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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