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4月14日
教育部颁发《国立山东大学校产保管办法》,规定国立山东大学停办期间,所有教具等校产,由教育部设置保管委员保管。保管处暂设四川万县该校原址内。保管委员暂设三人,并于委员中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其职责包括盘查校产、编造校产详册、保管校产等。
1966年4月14日
山东大学党委和政治部发出《关于出版校刊的通知》,从五月份起恢复《山东大学》校刊,暂为不定期刊,并指出,校刊停刊已经五年多,在停刊期间,曾出版过《比学赶帮》、《奋发》等临时刊物。
1999年4月14日
山东大学召开全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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