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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出台方案推进杰出人才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6日 12:29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山东大学研究通过了《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体系建设方案》(山大字〔2016〕39号),这是学校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全面优化队伍结构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学校人才工作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顺应需求,高端引领。加强杰出人才队伍建设,既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的迫切需要,也是学校“双一流”建设的迫切需要。《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体系建设方案》的出台,顺应这一需求,突出对高端人才的引进培养,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给予强力支持,争取通过《方案》的实施,到“十三五”末,学校的杰出人才在总体数量上翻一番,基本建成一支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学术造诣深、国际影响力大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唯才是举,双轨运行。杰出人才体系不再单纯以国家和省部级人才项目作为入选依据,而是在梳理整合校内外人才项目的基础上,由学校自主设立的可与外部人才项目对接的高层次人才项目体系,将原来由外部人才项目对应待遇变更为学术水平对应待遇,通过体系将具有相应水平的人才项目入选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完成人、重要成果奖励获得者等具有相应学术实力的专家学者纳入相应人才项目进行支持。
  层次分明,衔接有序。杰出人才体系按全职岗位和兼职岗位进行分类,全职岗位设“山东大学荣聘教授”、“山东大学讲席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杰出青年学者”、“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山东大学未来计划学者”;兼职岗位设“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山东大学兼职特聘教授”。人才项目的设置根据人才成长的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梯次配置,以人才培养和发展为根本目的,与国家和部省人才项目之间紧密衔接,集中资源支持具有潜力的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快速成长为各领域的领军人才,使领军人才更进一步成为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杰出人才。
  加大投入,重点支持。根据各学科特点和人才发展需要,由学校和设岗单位为入选对象提供综合支持。学校对各类人才项目的薪酬待遇设计了新的标准,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实现了普遍上浮。明确了各类人才项目首聘期内科研经费的配套标准,保障各类人才的科研需要。学校加大了对人才团队的投入,尤其对于讲席教授和特聘教授项目,配备1-3名科研助手,提供每年20-30万元团队津贴。学校明确了引进人才的安家及住房补助标准,以及专家公寓的优惠租住政策,为杰出人才提供便利生活条件。
  目标导向,动态管理。杰出人才体系中各类岗位的选聘和管理,按照“公开遴选,专家评审,择优聘任,目标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每年面向校内定期遴选,面向引进人才根据引进进度安排选聘时间。对于入选的杰出人才实行合同管理,学校、学院和人才本人签订三方工作合同,设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年度总结、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及时了解和掌握杰出人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杰出人才体系保持动态管理,对于确实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杰出人才,建立退出机制;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给予一定奖励,或优先入选更高层次人才项目。

【供稿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    作者:张权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曳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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