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面,我有幸在这样阳光明媚的日子聆听了由罗翔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从知道罗翔老师要来山东大学办讲座那一刻,我就迫不及待想要“一键入会”,而从报名情况和讲座现场更是领略到了罗翔老师的“超高人气”。在讲座开始前,我就一直在好奇,罗翔教授这次来要讲些什么?是不是要讲讲张三的故事,考考大家张三构不构成犯罪呢?最终教授选取的讲座题目为“法治的道德基础”,而讲座也给每一个参会的师生留下了无尽的思考空间。
对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入学学习《法理学》课程时绕不开的理论问题,却常常在历经多年专业学习后仍感难以回答。因此我一开始也担心,会不会讲座内容很深奥而听不懂。但对于法律界最会讲段子的罗老师来说,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讲座中幽默风趣的语言辅以一个又一个生动却引人深省的故事,让我在讲座结束时仍感意犹未尽。
讲座过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罗翔教授向在场听众提问:今天张三来了没有?台下鸦雀无声,不知该提问是何意,要知道张三可是罗老师故事中无恶不作的专属主人公。后来罗老师说,张三含量最高的地方是大家内心深处,人性的幽暗是无穷无尽的。而大家并没有让张三出现,正是因为法律作为一种惩罚的力量在制约着每个人。法治的前提也正是将人性视为弯曲的木头,抑制人性的幽暗而不至于让一些思想变为现实。罗老师向我们阐释,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一个仅仅遵守了法律的人也难以被评价为道德高尚的人;但道德谴责有时是无力的,因而才需要法律来恢复最低限度的道德。公平和正义作为法治的第一要义,其标准难以定论。当人们以经验世界作为标准来源时,会发现矛盾无处不在,容易陷入利益主义,因此公平正义要超越经验世界。法治的目标也从不是在实体上达到最好,而是在程序上避免最差,借助程序正义画出尽量完美的圆。可贵的是大家心中仍怀有公平正义的种子,将自己视为问题的一部分,克服自己、改变自己,继而可能会改变家庭,对国家作出贡献,没准最后真的改变了世界。
罗老师的生动讲授让我重新思考了道德与法治的关系。法律作为“他律”仅是对我们最低的道德要求,我们仍应当追求更高的道德标准,不断提高自己德性。我想提升的方式之一不妨为品读罗老师在讲座中提及的多本国内外经典名著,但切记阅读后沉淀和思考,不要再只停留在朋友圈打卡的仪式阶段了。
讲座的最后,罗翔教授也送给大家一段康德的话,在此我也想将这段话分享给大家:“我始终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欲望,不求改变世界秩序。”与朋友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