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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师生的反“特刑庭”斗争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9日 15:17 点击次数:

    1948年,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国民党反动派在做垂死挣扎的时候,仍不忘镇压、迫害爱国学生运动。他们先后在各大城市成立法西斯性质的“特种刑事法庭”,大肆逮捕爱国学生运动的负责人。青岛国民党当局在1948年暑假之前就成立了这种刑事法庭,并于暑假期间对山东大学的进步学生进行了大逮捕。
     1948年9月17日凌晨,山大反动训导处生活指导组主任杜宇、课外活动组主任马晋等校内特务分子,伙同“特刑庭”的法警,按照早已预定的计划,以“危害国家嫌疑”之罪名,分赴各院系逮捕进步学生。当时黑名单所列进步学生三十八名,其中有不少是进步社团的负责人,但这些同学因早接地下党指示,分别隐蔽到校外或奔赴解放区,故敌人只逮捕到王方、王皇等十五位同学。这十五位同学,在当时仅是多少参加过一些进步社团的活动,并非学生运动的骨干。但国民党当局连这样的学生也不放过,并以“危害国家”之罪名予以逮捕,这就不能不激起广大师生的愤怒,十五位同学被捕后的第二天,山东大学就掀起了规模巨大的抗议斗争。学生自治会当即通过了无限期罢课的决议,并通电全国抗议“特刑庭”无理逮捕学生。主持正义的教授们也行动起来,对特刑庭逮捕同学的罪行表示强烈的抗议,并罢课声援同学们的斗争。与此同时,学生自治会积极组织慰问团,给被捕的同学送去大批慰问品和信件,并组织广大同学采取各种措施迫使学校出面交涉,营救被捕的同学。被捕的同学在狱内也坚持了正义斗争,抗议非法逮捕,要求改善生活待遇。狱内狱外紧密配合,斗争持续了三个多月。最后,慑于社会舆论的强大的压力,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将无辜被捕的同学陆续释放。
     被捕同学全部返校后,全校进步师生在学生自治会的主持下立即召开欢迎大会,热烈庆祝斗争的胜利。这次反“特刑庭”斗争,使广大同学感到胜利的喜悦,更认识到团结的力量,提高了思想觉悟,也锻炼了斗争艺术,从而把山大的爱国运动又推向了一个新高潮。

【供稿单位:《山东大学百年史》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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