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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齐鲁大讲坛:中国法治及路径选择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5日 11:4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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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5月9日(周六)上午9:30,齐鲁大讲坛第96期将在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楼316学术报告厅举行。届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振民教授将做客齐鲁大讲坛,主讲“中国法治及其路径选择”,并与现场观众互动交流。
  法治作为人类历史文明的产物,是走向现代化国家不可逾越的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一崭新的命题,是新一届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和起点上,对治国理政基本方略作出的科学判断和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理政、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自信和战略自觉。那么,中国法治有哪些应有之义?建设法治中国又有哪些合理的路径选择?面对民众关心的系列问题,本期主讲嘉宾王振民教授将结合多年的研究心得,从实施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培养公民法治意识、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等方面,就“中国法治及其路径选择”问题进行深入解读。本期齐鲁大讲坛将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副教授主持。欢迎广大师生和校外观众前往大讲坛现场。
  齐鲁大讲坛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山东大学、齐鲁晚报联合主办,以“搭建思想平台、共享精神财富”为宗旨,每月两期,每期邀请一位嘉宾担任主讲。大讲坛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王振民,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1995年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学习并进行研究工作,2000—200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2006年2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2008年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10年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两次获得“清华之友──优秀青年教师奖励金”一等奖,1999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2006年被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英才”之“新锐英才”,2008年被选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学术著作有《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一种法治结构的解析》、《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新中国60年学界回眸:法治建设卷》、《鸿迹:纪念法学家端木正教授》、《君子务本——怀念清华大学法学院何美欢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情词典》“法律”部分。
  温馨提示:凭票入场,发完为止。校外观众可在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法学新楼楼前领取入场券;校内领票地点在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213,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4230。


【作者:马永军    来自:宣传部 新闻中心 人文社科研究院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子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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