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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冯殿美教授讲述国际犯罪的国内化问题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9年05月20日

[本站讯]5月17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原分党委书记冯殿美教授受邀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我国关于国际犯罪的国内化及法定刑配置研究”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柳忠卫教授主持。法学院周啸天教授参加了本场讲座。

近年来,国际社会陆续签订了一些国际刑事条约,意图预防、打击和惩治国际犯罪。但是国际刑事条约受限于其性质,只能对罪状、罪名等做出简单的规定。因此,只有将国际刑事犯罪转化为国内犯罪,依照国内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国际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才能有效打击国际犯罪。

冯殿美教授从我国国际犯罪转化为国内犯罪的立法现状及其问题、转化应当采用的犯罪构成体系、国际犯罪的罪名罪状的国内转化及转化的立法设计四个维度介绍了国际犯罪的国内化问题。

冯殿美教授介绍,自上世纪50年代至今,我国共加入了30多个典型的刑事实体条约,内容涉及航空器犯罪、海上航行安全、反腐败、恐怖主义犯罪等多个方面。我国刑法立法对部分条约进行了国内转化,并在1997年刑法中增设了普遍管辖原则。但是由于理论研究的不足、立法的忽视以及司法实践的不急需要,国际犯罪转化为国内犯罪并不彻底且有的转化不够严谨。国际刑事条约的国内转化应采用何种构成体系是本场讲座的重要内容之一。冯殿美教授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固守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不再符合司法实践,不能处理好控诉与辩护的关系,采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才能更好地分析案件事实并惩治犯罪。冯殿美教授还就法定刑配置的原则、刑罚种类、刑罚幅度、死刑的配置等问题提出了立法设计。

法学院柳忠卫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提出要加强对国际刑法的重视。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就战争罪是否有必要转化为国内法以及转化后的管辖权问题、配套机关设置问题等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冯殿美教授一一做出了解答,柳忠卫教授也进行了补充。

冯殿美,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教研活动。1983年11月18日法律系建系之日起,先后担任法律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总支书记、系主任兼总支书记。建院后曾任副院长兼院分党委书记。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周印来 曲仪    摄影:衣晓蕾         责任编辑:王学娟 张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