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闻网
山大邮箱 | 投稿系统 | 高级检索 | 旧版回顾

视点首页 > 学术纵横 > 正文

法学院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年论坛”第十一期:网络犯罪电子证据的前沿问题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3日 08:02 点击次数:

[本站讯]3月21日,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年论坛第十一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登科、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通、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郭旨龙以“网络犯罪电子证据的前沿问题”为主题依次展开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冯俊伟主持,四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谢登科教授以“网络暴力犯罪治理的程序之维”为题作报告,指出目前网络犯罪立案程序、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程序、和解程序适用中存在的诸多具体问题,提出应当通过建立“公诉-自诉”的二元机制、适当回归职权主义从而实现对受害人的保护。高通教授以“网络犯罪证明中的综合认定方法”为题展开讲述,认为对综合认定方法的理解需要进一步理顺印证证明与证明标准的关系,并放宽证据种类、建立更为开放的综合认定程序。程捷副教授围绕“调取(域外)电子证据措施的合法性”这一主题,梳理电子数据“在线提取”措施的性质与法律依据,并结合域外法规范提出应当建构我国电子数据扣押的多阶审查思路。郭旨龙副教授则以“网络暴力犯罪治理的证据调取法治化问题”为题进行阐述,他认为应当审查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两个方面,从而建立网络数据调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框架。

提问环节,现场同学就“综合认定与推定的关系”“电子数据完整性校验值”等内容提问,四位主讲人就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回应与细致解答。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贾彦昊    摄影:吴昱嫦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蒋晓涵 程思雯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拖动光标可翻页查看更多评论

免责声明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新闻中心电话:0531-88362831 0531-88369009 联系信箱:xwzx@sdu.edu.cn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和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欢迎关注山大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