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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四十三讲:韩国环境法的最新变化——气候变化法和气候变化诉讼为例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3日 08:09 点击次数:

[本站讯]11月18日,“山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四十三讲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韩国国民大学法科学部学部长、韩国环境法学会副会长金聲培教授以“韩国环境法的最新变化——气候变化法和气候变化诉讼为例”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式军教授主持,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梅宏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王盛航助理研究员、王敏博士后担任与谈人,四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金聲培以全球变暖研究的历史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结作为切入点,指出气候变化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严重危机。随后,金聲培从国际法的视角出发,详细阐述了气候变化立法的全球发展趋势,并以此为背景,深入剖析了韩国环境法和气候变化相关法律体系的发展。他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末,韩国便着手气候变化研究,1990年代以来环境法律体系步入系统化进程,包括《污染预防法》《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和修订,以及《环境政策框架法》的实施。最后,金聲培指出气候变化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需要法律、政策和社会行动的全面响应。

与谈环节,梅宏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王盛航和王敏先后从司法和立法两个方面发表了观点与见解。互动环节,金聲培教授就同学们的提问进行回答。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郭雨菡    摄影:周佳妮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王一晗 陈诗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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