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1月4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五十四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主席DatukSundra Rajoo Nadarajah以“Overview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为题作专题讲座。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迟德强主持,助理研究员程龙担任与谈人。
Sundra Rajoo从仲裁的概念和性质入手,介绍了仲裁的历史以及在古代中国的发展;详细论述了仲裁成为国际争议解决的优选方式具有的优势:一裁终局、高效、程序灵活、保密性、当事人意思自治、国际可承认和执行、中立以及专家办案等。Sundra Rajoo在对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的优劣势进行比较后,进而对国际仲裁的法律框架予以阐述,重点介绍了《纽约公约》和UNCITRAL《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在推动国际仲裁全球化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构成国际仲裁管辖基础的仲裁协议,重点讨论了仲裁协议(条款)的独立性原则。他还介绍了英国、新加坡以及中国仲裁法律制度改革的最新情况,分析了国际仲裁发展的最新趋势。
与谈环节,程龙从法理学视角剖析了国际仲裁的内在张力。
迟德强副教授作总结发言。
来自省政府驻京办、京鲁专家委员会、青岛市律协、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专家,以及法学院师生代表共九十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