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1月7日,第五届中韩法律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召开。来自中韩两国的15位法学专家围绕中韩AI法律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的前沿问题进行研讨。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介绍了山东大学的办学底蕴、历史沿革与学科优势,期待双方不断深化法学领域合作,积极推动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
高丽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原院长李煌表示,将进一步推动两院积极合作,在学生交流、学术研讨等多个层面开展实质性工作。
在专题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分为法哲学、经济法、刑法以及行政法四个单元展开交流研讨。在法哲学单元,高丽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教授洪荣起、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傅爱竹分别以“人工智能法人格:权利植根于人类的何种属性?”为题作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宋保振作评议。
在经济法单元,李煌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传凯分别以“针对大型科技公司(Big Tech)的事前监管立法前景”“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风险的实验主义治理”为题作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叶高芬作评议。
在刑法单元,高丽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教授姜修真、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海洋分别以“韩国量刑基准制度与人工智能的应用可能性”“从直觉到证据:大模型法律语料库与法律解释客观化”为题作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啸天作评议。
在行政法单元,高丽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教授河明镐、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永完分别以“明治时代行政裁判法制与韩日行政诉讼法制的形成”“中韩人工智能行政法制的比较分析”为题作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志作评议。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学术副院长申荣荣为研讨会提供全程翻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