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4月17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崔立红参加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山东政法学院、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改学术交流会。

崔立红教授以“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与新质生产力”为题作主旨演讲,从法理、经济、产业等视角,阐述了我国给予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恰逢高质量发展之时。基于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人商誉培育投入、消费者的信赖利益、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等多元利益协同,提出以淡化理论为基础的全跨类保护、从相关公众到普通公众的认定标准等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下的具体实施措施。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厦门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