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闻网
山大邮箱 | 投稿系统 | 高级检索 | 旧版回顾

视点首页 > 学术纵横 > 正文

徐向东谈进化伦理学、自然主义与规范性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0日 14:58 点击次数:

  [本站讯]10月17日晚,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徐向东教授在知新楼作了题为《进化伦理学、自然主义与规范性》的报告。哲社学院院长刘杰教授担任主持人。
  本次讲座进行了大约三个小时,内容主要围绕伦理的进化论、自然主义与规范性密切展开。首先,徐向东教授认为人类的道德进路分为两种:一种是霍布斯的纯自然主义式的,道德进路是工具理性主义,所谓道德就是达成一种契约;其次是康德的道德为最高目的,人要摆脱自然的控制即自由。同时徐向东教授提出二者都不完善,人在自然界中与动物是连续的,不能与动物截然分开。其次就是进化伦理学问题的展开。徐向东教授指出人与动物最根本的特殊性就是文化,人是价值冲突,动物是资源冲突。徐向东教授又进一步阐明进化论的道德进路:亲缘选择——互惠性利他主义——间接互惠——文化选择——道德情感的进化。最后,徐向东教授表明人的道德能力进化会选择在周围环境中最适应的一种能力,并围绕“行为经济学”、“互惠性利他主义”、“社会中利他主义的可能性”、“认知神经科学发展”、“人是不可能被充分社会化的”等主题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报告结束后,徐向东教授与在座师生展开交流。有待进一步讨论和思考的问题则在10月18至19日举办的“意图与行动”第一届全国行动哲学研讨会上继续深究。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徐向东,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文科领军人才。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论、形而上学、早期现代哲学、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

\


【供稿单位:哲社学院    作者:姚文丽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鹿瑶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拖动光标可翻页查看更多评论

免责声明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新闻中心电话:0531-88362831 0531-88369009 联系信箱:xwzx@sdu.edu.cn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和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欢迎关注山大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