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经济学院乔岳博士做客山东大学第十六期产经论坛,为学院师生作了题为“事务所组织结构对律师法律努力的影响”学术报告。
乔岳博士首先简要介绍了涉及律师事务所的以往研究文献,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分类梳理。关于律所的经济学分析主要基于产业组织理论和企业理论两个方面,前者主要以律师行业的市场结构、竞争、进入壁垒、专业化为研究内容,后者则多涉及律所的等级制度、人力资本、合伙人制等诸多方面。乔岳博士通过分析进而谈到,以往研究中律所是指一群律师聚集到一起组建的“合资”企业,其成员分享权益和责任,并根据某种公式分配净收入。律所是合伙人制的组织结构,具有等级森严的特点,主要资产是人力资本,包括声誉和商业相关的人力资本两方面的内容。他最后强调,通过分析可以发现,以往研究忽略了“组织结构”与“律师努力”间的重要关系。论坛中,乔岳博士介绍了美国律所的现实状况,着重介绍了英国及欧洲的法律服务改革,指出了它们普遍存在的服务费用高、服务质量难以观测、准确衡量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内容涉及司法的可获得性这一改革前提,对比分析了中、美、欧三种不同制度下司法获得性的难易。他介绍说,英国及欧洲采取了改变商业组织形式的改革尝试,通过引入外部产权、移除合伙人制限制、允许一体化和多元化合并三方面的措施,打破了原有体制下的事务所组织形态。
乔岳博士以三种变革为切入点,分析这些变革对客户利益的影响。他将英国费用原则下关于原告人福利的分析模型化,将现实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明确化,做出了律师为无差别的合伙人、法律努力即为处理案件的时间等方面的价值性假设,考虑了无法有效解决的企业“做中学”问题、企业等级制度、法律努力的效力三方面的局限性,将独立律所等三种组织设计结构与小时费等三种收费方式分别采用方程来表示,进一步完善分析模型的构建,加强模型的解释力度,以此基础上全面深入地进行诉讼子博弈的分析研究。乔岳博士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他的研究结论,他指出,关于费用对法律努力的影响方面,独立律所只有费用加成足够高时,与小时费相比,风险费能激发更多的法律努力。而在组织结构对法律努力的影响上,若保险公司兼并律所并控制了律所的原有资产,律所将减少其法律努力和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若第二类一体化企业可以收取风险费,其法律努力将高于独立律所。另外,他还介绍了相关福利分析的内容。
整场讲座见解独到、气氛活跃,期间不时被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和讨论所打断。大家就建模细节、研究结论、相关理论的渊源与归属等问题与乔岳博士进行了交流,同时讨论了律所声誉的评价等前瞻性研究的诸多问题。
论坛由《产业经济评论》编辑部主任曲创副教授主持。学院杨风禄教授、徐超丽副教授及部分研究生等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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