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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代表团赴韩国开展法治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3日 18:51 点击次数:

[本站讯]9月9日至13日,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率团赴韩国访问高丽大学、成均馆大学,走访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韩国分所和韩国法务法人博伦律师事务所,拜访我国驻韩大使馆教育处相关负责同志,拓展推进与韩国友好高校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深度合作,副院长付本超以及黄世席教授、金永完教授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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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高丽大学法学院一直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之前曾签署多个合作协议。法学院代表团与高丽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煌、副院长朴钟秀等进行座谈交流,就共同建立中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学生互派及联合指导机制、合作举办国际学术论坛等方面进行了沟通洽谈,对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成果进行了全面深化。

在高丽大学访问期间,法学院与高丽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了“第四届中韩法治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付本超以《Legal Issues Concerning Foreign-related Commercial Justice》为题,介绍了我国的涉外商事司法制度。黄世席教授以《Climate Change and the Transnational Investors’s Social Responsibility》为题,分享了气候变化与跨国投资者的社会责任。金永完教授以《Legal Issues Raised in the Process of Drafting the Constitution of Japan》为题,讲解了日本宪法起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高丽大学法学院的五位教授就关于“韩国法下生成式AI学习数据的利用”“产品缺陷与举证责任”等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了分享和研讨。undefined

山东大学与成均馆大学是老朋友,法学院代表团与成均馆大学法学院院长金日焕、副院长郑相铉、权澈等多位教授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达成共识,将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两院教学科研人员可担任对方客座讲学或研究人员,合作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开展暑期学校活动,加大两院学生交流互访力度,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扩大人员交流规模,共同培养优秀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在促进中韩法治发展上彰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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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途径,法学院代表团专程走访了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韩国分所和韩国法务法人博伦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法学院一直以来与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保持着良好的密切合作关系,众成清泰韩国分所金允国主任和李丽律师与法学院代表团一行进行交流,双方对下一步的深入合作进行了研讨和协商。金允国主任介绍了韩国分所开业以来的发展情况,表示愿为双方学术交流、法律实务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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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首尔博伦大楼,法学院代表团拜会了韩国法务法人博伦律师事务所代表朴在弼、博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国前法务部部长金贤雄。于向明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提出高校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主要阵地,愿与海外卓越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合作,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韩国法律同仁表示,愿与山东大学法学院一起促进中韩法律学术交流、实务合作和涉外高端律师人才培训,为山东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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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期间,于向明一行拜访了我国驻韩大使馆教育处。大使馆二等书记官(教育)高绍山和教育处王立威老师表示,毗邻韩国的山东依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历史积淀,为中韩两国教育交流奠定了人文基础。使馆教育处将坚定支持山东大学与韩国高校和法律服务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协助推进山大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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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向明表示,山东大学历来重视合作与交流,法学院将以中国法学会“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和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为契机,与韩国高校积极开展师生交流、科研合作、人才培养、社会培训等领域的实质性合作,进一步深化中韩合作交流,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做好服务保障。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付本超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王莉莉 董瑾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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