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7月18日15:00,法学院葛明珍老师继13日谈了关于人权的几个一般问题后,再次以权利为话题,给同学们带来了此次法学院暑期讲座的第二十二场讲座《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及其实现》。
葛老师首先从农村医疗保障这个社会问题入手,结合当今社会上在权利领域涉及到的一些时事热点问题进行了简单评析,并强调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对公民对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接下来,葛老师给大家具体分析了以下几项重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工作权和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住房权、健康权、教育权。其后,葛老师就《国际人权公约》中国家对公民权利限制这一问题,从权利限制的四个条件、二十一条正当性规定、禁止滥用权利和禁止权利缩减两个限制原则、有关权利剥夺的制度等几方面做了介绍。其中,葛老师指出,对公民权利进行剥夺只有在有“危急国家生存的紧急状态下”才可进行,具体包括国家灾害、常规战争、社会不稳定、种族冲突、国家动乱、恐怖主义行动等,但他同时表明包括生命权在内的5项权利被国际社会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剥夺。最后,葛老师简要谈了这些权利的实现问题。
葛老师的讲座细致深入、环环相扣,为同学们打开了一扇从国际社会的视角看待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窗口。]
【供稿单位:暑期学校记者团 作者:余红艳 责任编辑: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