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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成年监护制度最新动向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14日 08:48 点击次数:

[本站讯]我国的成年监护制度的现状怎么样,与发达国家相关制度差距在哪?精神病者、智力障碍者应怎样维护权利,又有什么法律来保障他们的权利?7月13日下午,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李霞副教授主讲的“成年监护制度的最新动向”的讲座揭晓了答案。
    在我国,民法规定成年监护制度的对象是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他们的人数占全国总人数相当比例,但现在民法只有4条规定,保护的主体太窄,保护的方式太简单。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变革成年监护制度,不管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但他们的改革都奉承同一个价值观念,即最终自我决定权、生活的正常化、活化的参与能力。李老师把它们归结为一个词“殊途同归”。
    李霞老师说,现在社会把智力障碍者等缺乏民事责任的人排挤出去,交通设施、公共实施都没有实际将他们作为服务对象。他们的意识被监护人所剥夺。2002年联合国把中国列为老龄社会国家,老龄人口以及到来的一系列问题更使我们不能忽视。当然这个问题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法学者的关注,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

【供稿单位:暑期学校记者团    作者:薛玉敏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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