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武老师暑期课堂讲解香港律师制度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14日 15:04 点击次数:
[本站讯]7月14日上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洪武老师在暑期课堂主讲了一场关于香港律师制度的讲座。目的是通过借鉴香港律师界这个窗口学习世界先进的律师制度,以更好地完善内地的制度。
香港的司法体系来源于英国,律师制度也不例外,就连律师出庭的着装都保持着传统习惯。现在内地律师出庭也要统一着装,以体现法律尊严。但是这仅仅学了表面,没有深入去学习根本的东西。李洪武老师介绍说,香港的律师行业有大律师和律师两种分工。大律师也称诉讼律师,主要是出庭辩护。律师也称事务律师,主要是调查取证准备资料。两种专业分工,不得逾越。同样培养方式也不相同,律师的实践性稍强于大律师。香港律师制度禁止实行风险代理,不允许以案件胜败作为收费标准。但对律师的辩护技巧,职业操守要求非常严格。律师若因过失给当事人带来利益损失,可能受到起诉。而在内地,很多人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运用这项权力导致律师责任意识不强。
香港的律师除了私人律师,还有政府律师、公司律师等,由政府授权委任的律师还负责公证。进入香港律师行业的门槛很高,单单职业规范的法律条款就很多。但内地相对于比较简单,只要本科学历,能拿到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进入,李老师对此很担忧。“内地的律师法定位于对律师管理,实际上应着眼于律师的权利,这样才能保证律师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供稿单位:暑期学校记者团 作者:薛玉敏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