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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暑期学校”系列讲座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08日 08:54 点击次数:

[本站讯]山东大学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开展“暑期学校”系列讲座,为我校广大在校学生和国内其他高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创造更多学习知识的机会。
     7月6日上午在老校法学院4#112教室秦伟教授作了“民法基本原则”讲座。秦教授首先解说了基本原则的概念、分类与功能,他说,基本原则有三个含义:法律含义贯穿于民法的根本准则;民法主要调整对象的本质规律及在民法中奉行的政策的反映;克服法律局限性的规律。他从效力和内容上解释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属性来源。秦教授用了一些通俗的说法巧妙地解释了民法中的某些法律观点,很容易为同学们接受。接着,他又对基本原则的分类: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渊源原则和立法准则的功能、行为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做了讲解。最后,秦伟教授对基本原则的立法技术特征进行了全面的分类和严谨的说明,同时介绍了几个主要的基本原则。
    晚上7:00,张福科老师在老校4#114室讲授了外国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问题。张老师近来一直研究国外刑法,讲起课来显得游刃有余。针对到来学生法律水平良莠不齐的情况,张老师先摆出了几个基本法律常识作为铺垫,比较了一下中国犯罪构成体系和德日犯罪构成的“三元说”,然后才进入正题。在讲到原因自由行为的内涵时,张老师从多个原因解释了其可罚性。接着又对它的结构、形成、类型、范围做了讲解,进一步论证了可罚性的论据。最后,她在讲述完原因自由行为的立法后说,尽管有多国立法,但其众多理论问题还没解决。
    在讲台上,张老师针对同学们的疑问作了详细解答,和同学们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局面。]

【供稿单位:暑期学校记者团    作者:班丽娜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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