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来法学院讲学
发布日期:2005年06月06日 08:42 点击次数:
[本站讯]6月4日下午,法学院114教室迎来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李永军教授。李教授一直致力于民法方面的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的研究,学术造诣很深,是这些领域的权威人物。此次李教授给大家带来的讲座名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属性》。
李教授首先以山大校友的身份回忆了自己在山大度过的美好时光,往事历历在目,重回母校,李教授感慨良多。接着李教授又针对目前学术界的现状教育大家要有学术奉献精神,所写论文要有创新之处,不能机械照搬别人的观点。李教授从五方面阐述了他此次的论题:一、民事主体及其表现形式;二、权利能力的构造及其法律形式;三、权利能力的本质性;四、权利能力的功能;五、法人的权能接着李教授又从细处着眼证明自己的论点。第一方面主要讲了民事主体的三元论,即自然人、法人、合伙人,从而提出一个权利能力的概念,以此来衡量民事主体的差异;第二方面包括权利能力的定义方式及意义、特征;第三方面他提出了自然人的权力能力是 自然法概念还是实证法概念、是技术产物还是论理性产物等问题;李教授也针对其他两个方面作了具体解释。最后,由李霞老师作了精彩点评,她指出了李教授讲话中所涉及的法理学、法哲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并应大家的要求公布了李教授的邮箱地址,以方便同学们随时请教。李教授机智、幽默的谈吐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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