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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积极探索班级工作新思路 实行院领导联系班级制度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26日 00:45 点击次数:

[本站讯]去年11月底,山东大学党建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法学院党委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特别针对《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和研究,并采取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法学院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一个班级。会议决定,院领导要与所联系的班级同学加强沟通,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班级的集体活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深入学生宿舍走访一次,与贫困生个别交流数次。新学期开学后,这项工作正式开始实施。
    此举旨在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每个班级都能建立优良的班风、学风。帮助同学们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健全的人格。相信此举会对法学院学生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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