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5月31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数字法学高端论坛”第十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景辉以“数字法学与部门法划分:一个旧题新问?”为题作学术报告。陈景辉介绍了数字法学的兴起与挑战。他表示,近几年兴起的数字法学或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某某法学”,不过是某种旧问题的新提法。它们都在挑战法学的传统学科划分方式,同时由于学科划分的基础是部门法,它们最终一定会挑战公私法二分的核心观念。随后,陈景辉从数字法学的主张者在其身上寄托的实践任务与现实功能角度出发论证数字法学不可能是理论法学,而是应用法学。陈景辉提到,仅就应用法学而言,由于它必然建立在部门法划分的基础上,所以只要准确理解部门法划分的基本理论,就能发现数字法学最多只可能是某种特定的部门法学。具体来讲,公私法划分不仅仅是价值上的要求,更是概念上的要求,因此公私法的划分是必然的,数字法学只可能是公法学的具体部门,不过这有待于法律复合体的最终承认。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马智勇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