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1月7日至16日,山东大学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会举行。2011年山东大学共有717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总计达1600余万元。
签订开始前,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给申请学生讲解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政策以及偿还方式等问题。工作人员说,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中国银行以及高校共同操作的,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种信用贷款,希望同学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机会、努力学习,学成之后回报学校和社会。工作人员着重强调了同学们的信用问题,因为助学贷款无需抵押,所以需要同学们遵守信用,按时还款。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负责人个人金融部主任吕燕还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合同的签订流程、注意事项等问题。合同签订过程中,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及各学院负责人也在一旁耐心指导监督。经过工作人员的讲解及老师的指导,同学们在贷款合同、移交清单等材料上一一签好自己的姓名并按下手印。同学们纷纷表示,感谢国家给了自己一个可以依靠自身来完成大学学业的机会,这不仅减轻了家中的负担,也增强了自己对未来的信心,他们一定会牢记自己的承诺与责任,将来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此次签订会由山东大学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与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共同组织,山东大学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及其辅导员、学生贷款助理等相关人员参加了签订活动。据了解,签订会将在山东大学六个校区分为15个场次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