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为中国-东盟法律研修班授课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 11:07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法学院江照信、满洪杰和张帆三位教师担任“中国-东盟高级法律研修班”教师,分别主讲了“Chinese Judicial System: A Introduction”、“ Chinese Civil Law” 与“ Feeling Stone When Crossing the River: China’s Efforts and Achievements in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在讲授中,三位教师向东盟各国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律官员们介绍了我国法治建设中的成就,并就一些问题与各国的学员们展开讨论。整个培训中学术氛围浓厚,讨论气氛热烈,三位教师清晰流畅的英语表达和生动的授课方式的让学员深感尊重和敬佩,授课期间也不乏机智而幽默的论辩。
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是中国法学会于2008年8月在广西南宁建立的,旨在促进中国与东盟法学法律界的相互了解,增进中国与东盟在经济、社会和法学等领域的紧密联系,为中国与东盟的全方位合作提供智力支持。截止到目前,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已成功举办过四期法律研修班,本次研修班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广西法学会协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广西民族大学和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承办,研修班的学员分别来自文莱、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十国,他们多为法律专家、律所合伙人、官员等。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张帆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莉荔 刘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