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从2010级开始实行本科生导师制
发布日期:2011-11-04 16:29:43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记者了解到,为全面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法学院从2010级本科生开始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经过学生申报、导师选择和综合调配,学院2010级本科生导师选配工作现已完成。
本科生导师的职责包括对学生进行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国、跨文化交流能力,科研指导以及就业规划指导。导师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方式指导学生,并定期与学生见面。学生从本科二年级起配备导师,导师配备原则上实行双向选择,由学院向学生公布导师名单和导师的专业方向、学术成果等基本情况,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和发展要求选择导师,同时导师也根据自己的学术要求选择学生。
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是法学院本科生培养模式的又一创新,将进一步发挥教师在本科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有利于培养出基础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强的优秀本科生。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石莹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莉荔 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