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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张平华教授当选“齐鲁最美法治人物”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年02月12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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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据报道,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山东省法治工作者坚守法治初心、勇担时代使命,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组织开展了“齐鲁最美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经过层层发动、逐级推荐、严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评选出20位“齐鲁最美法治人物”,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教授张平华成功入选。

张平华,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获得第四次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2010年度,总计五人),3次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被评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大杰出中青年学者”等称号。

张平华教授兼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fellow、member,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山东科技咨询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高层次专家,青岛市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成员,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专项小组成员,《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立法后评估课题组负责人。

张平华曾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5项。近年来,主持省级教学项目6项,两篇成果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发表论文120余篇,出版著作或教材近20部,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20篇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青年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7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连续入选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陈玉华    责任编辑:王一晗 刘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