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校在科研领域的成就十分凸显,相当一部分大学都积极参与政府部门主导的各类科研项目,拓展了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为德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极大贡献。
德国柏林工业技术大学教授科希勒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在大学从事研究和教育中必备的三个条件。一、德国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建制是确保大学科研职能及进行创造性研究的关键。以教授为核心的科研队伍是德国大学进行科研的重要依托。一般情况下,一名教授可以招收3-4名博士生,2-3名硕士生,还可招收2-3名访问学者,另外有些被认为有学术发展前途的毕业生也被聘任为学术助理等初级学术人员。他们在教授指导下,组成小组研究高深的科学课题。学校给予教授及科研小组较高程度的学术权力,使他们在资源、设备以及人员选择上得到保障,这种半自治的运行模式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教授和学生的学术自由,也为大学创新力的孕育与生长提供了最适宜的环境。二、科学探索精神之所以在德国大学牢固地扎下根来,很大程度取决于政府的财政支持。德国科研工作主要由高校、科学协会、州立科学院和企业四大系统承担。其中高校是科研支柱,每年高校科研经费约占联邦科研总投入的三分之一。德国科研经费有四大来源:联邦政府、州政府、经济界和欧盟。按照德国基本法的规定,联邦和各州政府都有权利和义务支持科研。近年来德国高校用于科研与开发的经费达120亿欧元左右。三、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在高校科研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德意志研究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资助高校的基础研究,帮助学校建立一套为科研服务的基础设施,促进德国学者的国际交往与合作,培养科研后备力量。在德国,能否获得德意志研究联合会的资助,已成为衡量高校科研业绩的重要标志。
科希勒教授认为,德国高校采取教学与科研统一的办学原则。在这种机制下,德国高校都会主动到企业找课题和开展面向企业的科研。企业为了自身技术创新和发展的需要也在国家的支持下在高校建立研究中心、实验室和提供各种各样的科研项目及相应的经费。这样,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和联合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这位资深教授同时强调,德国大学的经验告诉人们,大学要为社会服务,才能够体现其巨大的价值和发展前景。然而这种服务有时候是非直接的,周期也比较长。特别是在高校办学时要处理好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的关系。对高水平大学来说,更应加强普通教育和基础科学研究。功利性、实用性固然要考虑,但不能被功利性实用原则所支配。
德国高等教育改革先驱者威廉•洪堡1809年提出的“研究与教学相统一”的原则至今仍被推崇为德国大学治学的指导思想。洪堡先生反对传统大学将传授知识作为主要职能的做法,认为大学的主要任务是追求真理,科学研究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