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闻网
山大邮箱 | 投稿系统 | 高级检索 | 旧版回顾

视点首页 > 学术纵横 > 正文

中国人民大学马小红教授讲述中国古代法律史辨正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4:05 点击次数:

[本站讯]12月13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在青岛校区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古代法律史辨正”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主持,学院马建红副教授和李云龙助理研究员担任与谈人。

马小红教授以澄清误解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重要性为切入点,对中国古代法律史方面的五个误解进行了分析。在法律概念方面,马小红教授认为,“礼”与“法”二者具有沿袭传承的关系,主张将“礼”纳入法律的研究领域,作为现代法的发展动力。在人治的内涵方面,马小红教授认为中国古代的人治指的是统治者的贤人自治,人治和法治存在互补关系。在皇权与法律关系方面,通过举例方式,马小红教授阐明了古代法律制度囊括皇权保护和皇权制约两方面的内容,呈现出有限皇权的特点。在法律体系方面,马小红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是“礼法结合”“以礼为主”。在刑罚方面,以比较法视角分析,马小红教授批驳了认为中国古代是重刑主义的观点,阐释了以“慎刑”“恤刑”为主流的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与谈环节,马建红副教授从法史学重要性方面肯定法制史学科的生命力,提出要正确看待域外和本国立法,避免忽略对中国古代法律的研究和继承,同时强调对人治和皇帝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李云龙助理研究员结合自身的学习和研究经历,倡导同学们积极参加法制史有关方面的论坛和论文写作活动,推动法制史学科的发展。

周长军教授强调了重视研究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意义。

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著有《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古法新论:法的古今连接》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多部专著被译为英文、韩文。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梁梦婷    摄影:孙英哲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蒋晓涵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拖动光标可翻页查看更多评论

免责声明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新闻中心电话:0531-88362831 0531-88369009 联系信箱:xwzx@sdu.edu.cn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和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欢迎关注山大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