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论坛:政府干预与劳动者利益理论
山东大学产经论坛第20期:政府干预与劳动者利益:理论模型及国际经验
主讲人:王一江,University of Minnesota教授、长江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研究员
时间:2009年4月24日
地点:山东大学新校经管楼609
主办: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产业经济评论》编辑部
[本站讯]4月24日,山东大学产经论坛第20期举行,University of Minnesota教授、长江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研究员王一江担任主讲人,作了主题为“政府干预与劳动者利益:理论模型及国际经验”的演讲。论坛由《产业经济评论》编辑部主任曲创副教授主持,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秦凤鸣教授、侯风云教授、陈强博士、乔岳博士、薛欣欣博士和众多学生共同参加论坛。
王一江教授首先从劳动者权力所包括的内容出发,指出应该由政府保证的三部分权利:最基本的生活权利、自由寻找“安全工作”的权利和要求雇主履行合同的权利。之后,王一江教授回顾了中国2005年的就业形势:一方面有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量转移,另一方面又有国有企业以各种形式裁人,每年造成了大量的职位缺口。同时,他简单介绍了新劳动法中关于雇主解雇员工的惩罚规定。接着,王一江教授用一个两期的净产值均匀分布模型得出结论:如果雇主有自由解雇员工的权力,那么他雇用员工的“门槛”就可以放得比较低。哪怕一个员工第一时期的期望利润小于0,雇主也愿意雇用他,因为这样可以观察出他创造利润的真正能力,然后再决定是否将他留下来。但是如果法律规定雇主不能自由解雇人,或者解雇人很困难,那么事实上就把两个时期决策的问题变成了一个时期决策的问题。上述例子中这种第一时期的期望利润小于0的员工,雇主就不敢用了。换言之,就是雇主失去了雇用员工的Option Value,因此他对劳动力的需求肯定会减少。王一江教授用实际数据对上述模型进行了验证:在欧洲许多国家,包括德国、意大利、法国和北欧一些国家,由于对劳工利益的过度保护,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找工作很难。而在90年代以来的爱尔兰以及美国却恰好相反。尽管从法律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角度看,工人受到的保护最少,但美国经济发展的状态比其他国家都要好,长期持续繁荣的经济为美国工人提供了最好的利益保证。虽然雇主可以自由解雇员工,但美国的长期失业率却比较低。
在解释了自由解雇制度可以增加就业总人口后,王一江教授建立了能力不确定条件下的大学生就业模型,并得出结论:对能力为常数的“老年”工作者,和期望能力与“老年”工作者能力相同的大学生而言,如果不允许雇主自由解雇员工,大学生将更容易失业。这个模型中虽然只有“老年”工作者和大学生的替代关系,但如果大学生得到工作岗位,却可以在就业总人口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社会的总产出。
王一江教授针对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一、以上两个模型都是对时点上的分析,所以就业决定的长期波动与模型并无矛盾;二、虽然新劳动法主要是针对恶意试用期的问题提出的,现实中雇主还是能解雇员工的,这点与模型的刻画不同。但新合同法增加了解雇员工的难度,这就使极端的理论假设有了意义。而且,新合同法中的试用期不够长。王一江教授认为随着职位的变化,试用应该继续下去。他用一个湖南农民不断变换工作的动态发展过程,引出了对自由市场中自由选择的双赢结果的阐述,并描述了一个劳动力市场上的“纳什谈判模型”。他的结论是:工资由雇员的保留价值和谈判能力共同决定。市场供求关系影响的主要是保留价值。如果劳动力市场处于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状态,雇员的保留价值就会被压得很低,他在与雇主的谈判中就会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而谈判能力则受到工会组织、法律规定、文化习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谈判双方的合作会使总福利会增加。然后,王一江教授展示了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模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力供给曲线是向右上方倾斜的。在发展中国家,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有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劳动力的供给在一定意义上是“无限”的,因此劳动力的供给曲线是一条很长的水平线,只有到极右边才开始向上倾斜。此时,劳动力市场运行良好的表现是提供就业,而不是工资的提高。只有在市场经济发展到成熟时,才会出现工资的提高。从这个角度及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来看,中国劳动力市场并不能被证明为失灵的。
王一江教授还构建了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模型,即在很多国家的劳动力市场都存在“二元结构”。所谓“二元结构”,指的是一个国家中有一定比例的劳动力不能进入主流的劳动力市场,只能在从事非法职业的非主流劳动力市场就业。而最低工资法和其他各种劳动力市场的立法,保护的都是主流的劳动力市场。主流劳动力市场在过强的保护下产生的过剩的劳动力,有一部分会被推向非主流的劳动力市场,使非主流市场上的劳动力供给增加,使这个市场的供给向外移动,导致这个市场上本来就偏低的均衡工资进一步下降,对劳动者的福利造成不利影响。
将近两个小时的精彩发言结束后,主持人曲创副教授向王一江教授表示感谢并对报告进行了简单点评,随后是讨论与交流环节。针对听众的提问,王一江教授陈述了对公平问题的个人见解:对社会来说,公平和效率问题都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效率的事应该交给企业来管,公平的事则应交给国家来管。但最低工资限定则把公平的事交给企业了。有的听众提出针对华为大规模解雇员工事件,模型当中是否应该加入道德风险因素,王一江教授回答说,由于新的劳动法规定在解雇员工之前要证明员工确实犯有错误,而证明本身是需要成本的。所以道德风险问题是更加容易出现的,并会使整体工作效率下降。王一江教授以诙谐的口吻讲述相关实例不仅增强了理论观点,而且引起了在座听众的极大兴趣,不仅让大家增长了见识,更使大家体会到了学术理论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其严谨谦虚的学术态度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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