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3月10日晚,山东大学海右博士生学术论坛第101期暨法学院“宪政茶座”第2期在法学院举行。法学院2008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龚艳,以“海因茨教授人权公平性理论述谈”为主题作了演讲。
在主题发言阶段,龚艳首先对海因茨的履历进行了简短介绍,然后就海因茨发表在2008年第21卷《哈佛人权期刊》上的一篇文章《人权:公平与政治》进行了解读。她以在2006年7月的以色列与黎巴嫩的冲突中,对以色列进行公开谴责的“人权观察”这一非政府组织为例,来说明在国际上许多对侵害人权的谴责行为存在着明显的选择不公平问题。在这篇文章里,海因茨对谴责人权侵害中的公平问题提出了一种新的研究进路,他集中研究谴责人权侵害过程中存在的“选择”问题,并围绕这一问题,深入探讨什么是合法的、公平的人权主张。通过解读可以发现,海因茨实际上采用了一种“理论+模型+实例”的方式,来确定谴责人权侵害适当的公平程度。但海因茨制定的合法性的标准是最低限度的,而且合法性测试仅仅作为合法性标准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一项政策或一个组织必须通过这项测试,而通过这项测试仅能作为必要的合法性标准。
在互动阶段,大家讨论积极,气氛热烈。姜峰和葛明珍两位老师作为特邀嘉宾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姜峰认为:海因茨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为确立国际人权舆论的公正和客观提供一套伦理要求,以克服国际间人权舆论选择的任意性,促使国际人权舆论趋于健康。葛明珍则认为:海因茨的这篇文章讲的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国际政治问题。海因茨在文章中所谈的“公平”并非指人权本身的公平性,而是呼吁在国际政治关系中对人权的选择要秉持公平心,即要有不偏不倚的态度。葛明珍建议,要从“法律与制度的关系”的角度去解读这篇文章更合适,并简要谈论了人权与政治和法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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