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闻网
山大邮箱 | 投稿系统 | 高级检索 | 旧版回顾

视点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道德自律与制度建设

发布日期:2003年09月18日 09:57 点击次数:

记 者:似乎是在北大王铭铭剽窃事件之后,学术界的一些丑闻相继被媒体曝光,“学术腐败”这个词语开始频频进入我们的视野。您觉得“学术腐败”这个提法合适吗?
于校长:我认为,“学术腐败”这一提法并不一定十分合适。一般意义上的“腐败”是指利用公共权力攫取不正当的资源或利益,在学术上现在还不好这么看。这应该算是一种不正之风吧,就是有失学术规范的现象,我个人认为“学术失范”的提法更合适一些。最近媒体曝光了一些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我认为这些并不是主流,在批判有关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看到,取得的成绩、好的方面还是主要的。这几年,国家的科技发展很快,整体而言,学术风气是积极向上的。我们也承认,因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个别学者自身修养的缘故,学术界存在一些问题,但使用“腐败”一词是否合适,还值得考虑。腐败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可以说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但学术界出现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在违反学术道德这一层面上。
记 者:我们知道,现在科研单位都有很高的成果考核指标。有学者指出,是体制使得学术求量不求质,把学术变成只追求“生产目标”的工业品。还有人说“教授们都是给逼出来的”。您怎么看?您同意这样的观点吗?
于校长:我觉得这种说法有点过了。现在学术界确实存在一些求量不求质的情况,定的指标可能使某些科研人员片面地追求数量,但把制定量化的指标看成是将学术变成追求“生产目标”的工业品,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太合适。只求量不求质的指标当然是不对的,需要改革。但是,制定指标的初衷和用意并不一定是坏的,或者说是很好的,都是为了多出成果。当然在指标制定的科学性方面还需要认真调查、反思,进行再调整。
在有的学校,如果制定的指标让教授们完成起来有困难,教授可以反映,学校会作出相应调整。比如说,要求教授每年都出科研成果可能很难做到,但要求一定数量的论文发表还是很有必要的。的确,在有量的衡量的同时,我们应该更注重质。学校应根据教授的反映和学术界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指标。
记 者:我们了解到,您曾经在美国西雅图肿瘤研究中心作过访问学者,在您看来,国外的学术道德问题有没有这么严重?国外的学术界在学术道德规范这方面有什么可资我们借鉴的地方吗?
于校长:国外学术界也存在学术道德方面的问题。当然相对于国内的情况,国外这类问题的普遍性小一些。倒不在于他们的学术修养多么高,而是他们在学术科研的管理体制上和国内不太一样,一些管理机制使学术不规范的现象较少出现,不给不正之风有可乘之机。举个例子说吧,国外学术界不评奖,国内学术界则很热衷于评奖,评职称、定岗位等都要有获奖项目。其实国内学术界也讨论过到底评奖好还是不评好。曾有一度,可能也是为了跟国际接轨,停了很多评奖。后来发现没有奖也不行,就又都恢复了。因为大家觉得没奖确实不好评什么,还是得有评奖。评奖就会有利益驱使,因为,奖项和评职称、评岗位等等都有关系,不是每个人的觉悟都很高,很多人都受名利的驱使,不光是经济利益的问题,知识分子很重名,评上奖可证明自己的能力。国外学术界不评奖,就避免了许多问题。在国外,有些基础理论的研究还是看论文发表的数量,其它一些开发性的研究就看经济效益。但是发表论文的标准相对于国内来说还是要严一些,而且投稿不讲人情关系,还要反复修改。学术刊物都是根据论文的影响因子来作取舍,与作者和编辑的私人关系无关。
记 者:您同时还兼任着医学院的院长,能不能谈一谈医学院在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具体举措?
于校长:医学院教师们的教学任务比较重,相对来说,科研的时间就紧张一些。近年招的学生也不少,但我们还是尽量要求论文的质量要高一些。当然在论文质量的要求方面也要注意实事求是,比如说SCI论文,物理化学这些学科很好发,但医学类的就很难。所以,当时我们为了提高学生论文质量,在考虑该不该要求博士生在答辩前发表一篇SCI论文时,经过反复考虑,最后还是不作此项要求了。道理很简单,提出过高的要求,一个是会给大家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另一个就是也许个别人为了完成这一指标就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现在的要求是博士生必须要有两篇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才能参加答辩,这样的要求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是可以达到的。当然,这不应该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想尽量提高论文质量,符合学校有关政策要求。我们时常强调,导师绝对不能因为忙而放松对学生的教育和要求。作为导师,我也经常跟学生讲,不要光追求论文的数量,在SCI有一篇也足够了。
记 者:您认为学术失范是否就是单纯的道德问题?在纠正学术不正之风的过程中,学者个人的道德自律居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于校长:我认为不完全是。目前来看,大多数出现有违学术规范问题的学者主要还是自身的道德问题,但在学术界也有一些严重的违反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的行为,这就不属于道德范畴了,虽然也包含道德因素在内。
对于从事学术研究的人来说,道德自律很重要。一个道德修养高的学者就不会搞不正之风,就算不知道有关规定,但抄袭、一稿多投、弄虚作假、为评奖去送礼等行为,从道德上看就肯定不对。如果一个人出现了学术道德方面的问题,那么他在做人方面肯定也是有问题的。因此,提高道德修养,加强学术道德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记 者:刚才说的是道德自律的作用,那么您觉得相关制度法规的建设是不是也有必要呢?近期山大出台了《山东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同时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风与学术道德大讨论,作为山大的副校长,您对《规范》有何评价?
于校长:相关制度的建设也是很有必要的。其实在《山东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出台之前,学校也有一个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可见,学校对学术道德这方面问题抓得很紧,起步也比较早。针对近年来学术界出现的种种问题,确实是有必要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在加强我们自身道德修养的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山东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并按其中的具体要求去做,避免里边列举的一些违规行为。学术道德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学校的一个基础工程,不是说下文件了学习一下就完事的,应该时刻注意我们的学术道德修养,个人要不断养成,学校要常抓不懈。

]

【供稿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术活动中心    作者:李明慧 刘娟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拖动光标可翻页查看更多评论

免责声明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新闻中心电话:0531-88362831 0531-88369009 联系信箱:xwzx@sdu.edu.cn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和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欢迎关注山大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