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安排,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强化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全面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和机构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和执业能力,10月24日,由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联合主办,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承办的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培训班开班。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刘福臣、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舒国华主持开班仪式。
刘福臣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培训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党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机构、高校的国内一流专家学者及资深司法鉴定人为学员们进行授课,参加此次培训的学员人数创历史新高,希望大家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部署安排,全力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能力水平,从而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别涛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培训班是生态环境部和司法部首次联合举办,是司法鉴定管理与环境损害鉴定技术培训的一次有益结合,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十年来,我们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也是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课程安排设置非常充实,希望大家能够在课程中认真讨论,集思广益,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献计献策。
开班仪式结束后,各学员进入自己所在班级进行学习。此次培训时间为10月24日至28日,为期5天。参训人员包括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干部和技术专家等,培训规模超往届,人员创历史新高,达7823人。培训课程在上次全国培训基础上,通过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调研,应广大学员要求,对课程进行了补充、完善与升级。本次培训共邀请18位行业内著名专家、学者和具有一线丰富经验鉴定人员等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以需求为出发点,内容详实、专业性强,包括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最新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鉴定技术和方法、实践案例、各执业领域业务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