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创新学术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02日 09:40 点击次数:
创新学术团队是获取和整合资源的有效组织形式,是科技创新和科研攻关的重要载体,是优秀杰出人才的创业平台。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发展与进步,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创新学术团队建设计划”。依据2003年上半年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山东大学创新学术团队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现提出以下具体办法:
一、组建条件
创新学术团队是以杰出人才为学术带头人(理工医类),以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为骨干组成的紧密型创新研究群体,在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团队组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国内外学术界同行公认的团队学术带头人,一般应是两院院士(院士和双聘院士亦可以作为团队顾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杰出青年基金(A类)获得者等杰出人才。创新学术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精深的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声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学术团队中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二)有比较深厚的学术积累。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了突出成就,获得过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级奖励,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或活跃在某一基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三)有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方向。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着国家及地方的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学术团队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国际学术发展前沿和国家发展需要的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与技术问题。
(四)有自然形成和有效整合的学术梯队。创新学术团队或者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群体,或者是瞄准某一研究方向,经过有机整合或科学组织而形成的研究群体。创新学术团队除带头人外,一般应有2-3名学术研究骨干、3-5名研究人员。学术研究骨干应以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授为主,其他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团队成员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结协作精神(7人左右)。团队所选择的研究方向应该在突出已有的学科优势的同时,至少选择一个新的跨一级学科的交叉研究方向。
(五)有良好的科研支撑条件。创新学术团队有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和所在单位良好的支撑环境,学术带头人和学术研究骨干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二、申报与审批
创新学术团队分:已经形成的学术团队;围绕某一重大研究方向,一个学科或几个学科有效整合的学术团队;学校引进的学术团队。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学术团队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大学创新学术团队建设计划书》.
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初审通过的学术团队要参加专家组的答辩,通过专家组答辩并经过异议期后,学校以学科带头人的名字或研究内容为创新学术团队命名。
学校专家组根据创新学术团队的研究计划和努力方向经过论证后,提供资助或提出支持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学校将创新学术团队建设纳入到“211工程”二期建设工作中,并列出专项,用于奖励和资助创新学术团队。对创新学术团队计划开展的重大基础性研究课题,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经过专家论证,给予50—200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对从国内外引进的创新学术团队,学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从实验室建设、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给予100—500万元的综合配套经费支持。
(二)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创新学术团队成员通过竞争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青年教师奖、跨世纪优秀人才等项目的资助;承担国家和地方的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并争取担任一定的职务。
(三)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创新学术团队成员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拔他们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从事研修工作,促进他们与国内外的高水平专家、学者的学术、技术交流。
(四)加强以创新学术团队为核心的人才群体建设。根据创新学术团队承担的任务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急需的人才;以创新学术团队为载体,加强杰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形成一批具有专业优势、学科互补、创新能力强的杰出中青年学者群体。
(五)建立有利于创新学术团队建设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学院、学科界限,建立跨学院、跨学科的研究中心;建立运转灵活、高效有序的科研管理体制,为创新学术团队的发展搭建科研平台。要逐步建立创新学术团队内部国家工资、学校岗位津贴和科研提成及奖励捆绑使用,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新的分配机制。要建立科研管理的新模式,引进股份制,实行风险投资,逐步摸索经验,形成创新学术团队的自我发展新机制。
(六)创新学术团队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并定期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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